2020年9月19日,《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提升了交强险保障水平,将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在商业车险条款中,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同时,删除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以及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自车险综合改革实施以来,约90%的车险消费者年缴保费下降,车均保费由3700元/辆下降至2700元/辆,初步实现了“降价、增保、提质”的阶段性目标。与此同时,市场乱象得到明显改善。
2020年9月19日,《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提升了交强险保障水平,将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在商业车险条款中,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同时,删除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以及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自车险综合改革实施以来,约90%的车险消费者年缴保费下降,车均保费由3700元/辆下降至2700元/辆,初步实现了“降价、增保、提质”的阶段性目标。与此同时,市场乱象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