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空气质量不容乐观:参加测评的51辆车,其中36辆车T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称)浓度高于参考值,占总测评车辆的71%;4辆车(约占测评车辆的8%)的甲醛浓度高于参考值;车内气味评为3-5级的车辆有42辆,即82%的测评车辆气味“能明显察觉、令人不适、严重不适”。
这是11月23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深消委)联合福田区消委会、南山区消委会、宝安区消委会发布的《2017年乘用车车内空气质量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调查的结果。
“近几年消费者关于车内空气质量问题的投诉逐渐增多,很多都是群体性投诉,并且投诉后不容易得到解决,这是我们发布该《报告》的主要背景。”深消委秘书长冯念文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说。
深消委强调,由于目前我国无车内空气质量国家强制性标准,此次调查不存在判定新车车内空气质量是否合格、是否超标的问题。
71%车辆TVOC含量超参考值
根据《报告》,参与此次测评活动的样车共51辆,包含23个汽车品牌的45个汽车型号。其中,按新车登记日期划分:1年内21辆,1-2年15辆,2-3年12辆,平均使用时长16个月;按厂商划分:国内6辆,进口6辆,合资39辆;按品牌属地划分:国产6辆,日系15辆,欧系18辆,美系10辆,韩系2辆。
而且,参加测评活动的车辆均需满足深圳牌照或深圳购买的家用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日期为2014年9月1日以后、车内无吸烟、使用香水等习惯、无装载其他影响车辆异味的物品、未进行除甲醛等空气净化处理、未更换或改装车辆内饰、座椅、地垫等要求。
结果显示,在客观测评中,TVOC浓度低于参考值(≤0.50mg/m3)的车辆有15辆,占总测评车辆的29%;TVOC浓度高于参考值(>0.50mg/m3)的车辆有36辆,占总测评车辆的71%,其中,TVOC浓度最高值是在一辆刚使用一个月的雷克萨斯ES300h车内检出,数值高达3.988mg/m3,约为参考值的8倍。
据悉,TVOC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称,是衡量空气污染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通常包含多种已知对人体有害的致癌物,例如苯、甲苯、甲醛、乙醛等。由于此次参考的标准GB/T 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不包含TVOC指标,而车内环境类似于办公室等室内环境,因此,此次调查将GB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Ⅰ类民用建筑工程的TVOC限值(≤0.50mg/m3)作为参考值,评价车内TVOC浓度。
另外,以GB/T 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评价指南》甲醛的限值(≤0.10mg/m3)作为参考值,甲醛浓度低于参考值的车辆有47辆,占总测评车辆92%,其中,甲醛浓度低于参考值50%(<0.05mg/m3)的车辆有16辆;甲醛浓度高于参考值的车辆有4辆,占总测评车辆8%。
值得一提的是,雷克萨斯ES300h(使用时长1个月)、ES200(使用时长两个月)、三菱帕杰罗劲畅(使用时长两个月)和玛莎拉蒂Levante(使用时长3个月)四款车不论是TVOC含量还是甲醛的含量均高于相应参考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