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自今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凡在北京登记注册的国Ⅲ排放标准汽油载客汽车和汽油载货汽车提前报废或转出,车主可享受政府补助,单车最高补助标准为2.2万元。
北京机动车保有量已达640万辆,机动车排放污染成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来源之一。其中老旧机动车辆排放污染问题尤其突出,目前北京国Ⅲ排放标准汽油车约23.3万辆,约占汽油车保有量的4.4%,但其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分别约占汽油车排放的10%左右。据测算,将国Ⅲ排放标准汽油车更换为国Ⅵ排放标准汽油车,单车的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可减排90%。
为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北京市自2009年起持续实施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鼓励政策,11年来累计淘汰各类老旧机动车295万辆,共减少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约15.3万吨。3月27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又印发了《北京市进一步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2020-2021年)》,重点鼓励国Ⅲ排放标准汽油车加快淘汰更新。
根据该方案,在2020年底前淘汰的国Ⅲ汽油车,对载客汽车,实施报废的单车补助4000元-22000元,进行转出的单车补助2000元-11000元;对载货汽车,实施报废的单车补助14000元,进行转出的单车补助7000元。此外,若报废或转出国Ⅲ排放标准老旧汽油车的车主更换新车,汽车生产企业将给予奖励,奖励额度不低于政府补助。(记者贺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