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4S店忘拧机油盖导致车辆起火 车主还要倒贴14万换新车?
来源:搜狐 发布时间:2018-12-24 08:24:21

通常情况下4S店对于维修保养的汽车,在项目的最后都会有一个终检的流程,为的就是预防哪个流程存在疏忽导致交车后出现问题,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车辆维修保养完刚出了4S店就出问题的事情也不是没发生过。

近日车主王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倒霉事,他的奔驰GLE320刚维修保养完从4S店开出来,结果就在重庆沙坪坝的隧道里着火了,经过检查发现是4S店忘盖机油盖导致,更让车主感到恼火的是,4S店承认了自身的失误,但却要他支付14万才给予换新车。

王先生的这辆奔驰车是去年买的,裸车价是78.8万元,据车主所说车价加上保险购置税手续费等,落地价将近百万,目前已经行驶了两万八千公里。在上个月王先生车显示屏出了问题,送到了重庆仁星4S店维修,在11月9号车辆维修保养完后车主将车开出了4S店,没想到刚开出70分钟左右,开入隧道内车辆前方就冒烟,紧跟着就起火了。

最终消防员赶到后,扑灭了这场火,此时车辆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之后消防部门给出了火灾事故认定书,经过鉴定得出结论,这辆奔驰起火的具体原因是发动机机油溢漏到排气歧管上,高温引起的的火灾,而事故认定书中也提到“重庆仁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维修终检补加机油后未加盖机油盖”,也就是说车辆并没有盖上机油盖,行驶的过程中高温的机油溢出了发动机,从而引起了火灾。

对于这个鉴定结果,4S店方面承认了自己的过失,称是员工在终检的时候忘盖上机油盖了。4S店经理说:“在终检的时候我们会检查车辆缺不缺机油以及一些设备正不正常,有没有拧紧这些都会检查,在发现机油量少的情况下我们会给它添加一点,在添加的时候由于工作人员的不慎,机油盖没盖导致的(起火事故)”。

奔驰4S店和车主都认可了消防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一致认为发生火灾的原因为发动机机油渗漏遇高温起火。

既然双方对事故原因有一直看法,那么事故责任也很明显了,车主就此事向4S店提出了赔偿,在12月19日的时候,车主收到了奔驰4S店方面给出的处理方案:车主王先生支付14万多元的使用补偿费用,然后4S店赔付车主同款新车。

对于4S店的这个赔偿方案,王先生觉得不可理喻,买车加上各种手续费差不多有100万左右,他认为这明明是4S店的失误,为什么还要自己来付钱呢?

车主说:“78万8买再加上购置税上牌再加上奔驰金融有个手续费,,再加上利息,应该是接近100万,(4S店)就写了个我还要给他14万元,换同档次新车的方案,我感觉就是一个黑店,太不可理喻了这种4S店”。车主认为4S店一点诚意都没有,自己还有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没算上。

对于这个支付“14万换新车”的这个赔偿方案,4S店方面解释称,根据汽车三包法,这辆奔驰已经开了两万多公里,车主需要承担相应使用补偿费用,4S店经理说:“客户毕竟行驶了2万8千公里以及一年零10个月的使用时间,参照三包法的退换规定进行计算,客户在这期间使用一年零10个月以及2万8千公里的时间是有补偿费用的,对使用这段时间有一个费用的产生”。

不过最后4S店也表示,车主支付14万多换新车只是初步意见,双方还有坐下来接着协商的空间。

机油盖没盖上,这可不是一件小事,车辆行驶的时候机油处于高温状态,机油溢出相当危险,4S店员工终检的时候竟然会忘记盖上机油盖,实在是不应该。

虽说车辆已经开了一年行驶了两万多公里,使用和折旧是客观存在的,但车辆起火4S店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车主来说,由于4S店的失误车辆被烧毁了,现在无端端要掏出14万多才能换新车,这就让人很无奈了。就像车主所说,事故中对司机造成的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4S店不提,要车主承担14万多的使用补偿费用,应不应该呢?

看到此事网友也纷纷表示,这本来是就是4S店的责任,车辆起火车主人没事已经是幸运,如果起诉的话甚至可以索要精神损失费,但是现在4S店却要车主掏出14万才给予赔付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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