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维修记录 宾利车主起诉4S店,索要2000万巨额赔偿
来源:搜狐 汽车行业关注 发布时间:2019-03-04 08:03:54

几百万的豪车到手原本是一件开心事,开出去回头率高也倍有面子,但车主朱女士开了不到2个月就出现故障,维修过后又多次发生,一查竟发现售前有过维修、索赔记录,4S店对该情况并未告知,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4S店赔偿2000万元。我们查询发现,该案件有可能是国内目前涉及金额最大的一起汽车索赔事件。

发现维修记录,索要2000万巨额赔偿

据长江日报消息,朱女士于2017年12月准备购买一台宾利汽车,在与4S店方面沟通后,4S店工作人员建议将汽车牌照落至公司主体名下,如此操作可抵税款。2018年1月17日,朱女士最终以武汉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购得宾利车,总花费400万元。

在用车过程中,仅行驶757公里出现故障,驾驶系统故障报警。3月10日朱女士将车送至4S店检修,结果显示为“燃油泵模块及燃油泵故障”,在后续使用中该故障又多次出现。

随后,朱女士发现该车此前有拆装痕迹,并在该公司内部系统中显示存在维修、索赔记录。但4S店提供的检测报告却未显示此前有过维修的情况。

朱女士认为4S店存在欺诈行为,及新车存在重大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4S店及车辆进口商承担责任,索赔共计2000万元。

索赔条款包括:要求4S店按购车价格的三倍赔偿1200万元;要求撤销购车合同并退还购车款400万元,朱女士返还所购车辆;赔偿车辆购置税34万余元,保险费及车船税46834元及资金占用损失86万余元;赔偿因购买、维修车发生各项损失计275万元,包括油费、误工费等;同时车辆进口商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车辆仍停放在4S店内。

4S店:赔偿毫无依据

3月1日,该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4S店认为,该车辆是以公司名义购买,公司不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不适用于三倍赔偿的规定。因此朱女士与4S店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她并非是本案适合的原告。

4S店还称,售前通过PDI检测并维修车辆左后卷帘及车内阅读灯故障,不属于必须向客户披露的重大问题,属于新车交付前合理的整理行为,消费者可直接在4S店查询维修记录,也属于一种公开行为,不构成欺诈。并且公司在检测发现该故障后已经维修至可交车状态,与此后的燃油泵问题无关,燃油泵问题属于交付后的质量问题,应适用售后的三包规定,而不应适用三倍赔偿。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3月1日案件审理中,法院未当庭宣判。

针对这类退一赔三案件,早前已有过成功案例。

2017年1月成都邓女士在西昌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台捷豹SUV,一个月使用过程中出现两次方向盘抱死不动,险些造成车祸。随后发现车辆方向机被更换过,而且还是旧的。销售公司态度强硬说要打官司奉陪到底,邓女士随即起诉至法院,并冻结了该公司账户上的270万元。在车辆鉴定过程中,销售公司老总承认方向机是更换过的,但拒绝赔偿,而鉴定结果也显示方向机已被更换和非全新件。经过近两年时间,法院二审判决,销售公司“退一赔三”。2019年1月邓女士称,234余万元的赔偿金已全部到账。

如果4S店在售车当初将车辆的全部信息告知客户,就不会存在如今遭遇索赔的事件了,不管是小问题还是大维修,消费者都有知情权。一旦4S店构成主观隐瞒、欺诈行为,妥妥的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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