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底捞告河底捞商标侵权被驳回”事件广受关注。起因是餐饮企业海底捞认为一家新开张的“河底捞”湘菜馆涉嫌侵犯其商标权益,发起了诉讼维权。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驳回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
据了解,尽管赢了官司,“河底捞”餐馆还是将名字改成了“河底鲜”。这也提醒广大经营者和创业者要有法律意识,避免商标侵权风险。
一直以来,商标领域“蹭热度”“傍名牌”现象屡见不鲜。“实践中,存在将他人驰名商标或与驰名商标近似的标志在其他类别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借助他人驰名商标声誉误导公众的‘傍名牌’行为,构成对他人驰名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杨钊指出,在该院审理的“微信食品”案中,侵权方在餐饮、超市及在线商城等服务突出使用的“微信食品”标志,意图借助腾讯公司“微信”商标的商誉谋取不当利益,就被认定构成了商标侵权。
同时,在商标行政案件中,有的企业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注册与他人知名商标近似的商标,以及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这些商标注册行为均可通过商标异议或无效程序,适用商标法中相关规定,对驰名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进行保护。
那么,企业如何防范或避免此类风险、如何保护商标品牌?杨钊建议,企业要做好商标布局,及时申请注册商标。定期检索和查看商标公告,一旦发现与自己知名商标近似的商标获准注册,应及时提出异议申请、撤销申请或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阻止他人通过注册商标攀附自己的知名商标。
法律对商标的保护力度与商标的知名度紧密相关,知名度越高保护力度就越大。
企业应当在公司中建立和完善档案制度,留存企业商标的宣传使用和维权证据,这样可以在相关诉讼中充分举证证明企业商标的知名度,争取最大的保护力度。
杨钊说,一旦发现市场上存在针对本企业商标的恶意攀附商标侵权行为或不正当竞争行为,首先要积极收集保存侵权证据。在警告侵权方无效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权益。同时,在民事侵权诉讼中,权利人应当积极举证证明自身损失或侵权获利情况。即使没有直接的证据,也要积极举证间接的证明损失或不当获利的大致数额,以利于获得更高的酌定赔偿数额。此外,如果掌握侵权方多次侵权或大范围侵权的证据,可以向法院提起惩罚性赔偿请求,以获得更加全面的保护。(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