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马国宪16日说,到目前为止,湖北省除在建以及少数用于城市治安卡口的固定监控设备外,其他用于测速的固定式监控设备均通过不同形式向社会予以公布。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俗称“电子警察”,主要用于监测抓拍、记录闯红灯、逆行、超速和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湖北共安装电子监控设备1705套,其中固定式1319套,移动式雷达测速仪386台,安装警示标牌780块。
马国宪说,自2006年开始,湖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就在全国范围内率先作出规定,全省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向社会公布“电子警察”的具体方位,并在“电子警察”的前方50米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避免“电子警察”“隐蔽执勤”。
据了解,自2006年湖北省安装技术监控设备以来,全省因机动车超速行驶造成的交通事故同比分别下降14%、20%和20%,尤其是高速公路超速违法率由70%减至40%,行车秩序明显改观。(记者张先国)